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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税费改革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正阳县慎水乡党委书记 李甲中

通过两年的实践证明,农村税费改革是现阶段减轻农民负担的治本之策,规范了国家、集体和农民之间的分配关系,有利于增强基层干部的依法行政和农民依法纳税意识,而且带动了农村各项改革,推动了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农村社会的全面进步,是农村工作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但也要看到,在改革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问题,需要认真研究解决。
  一、农村税费改革中出现的问题
  
农村税费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解决当前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举措,通过改革实践虽然解决了一个时期以来农村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但税费改革后,一些潜在的矛盾暴露了出来,引发了一些新的问题,新的矛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乡村收支矛盾十分突出。一是增收环节缺乏过硬的措施。税费改革后,随着农业税赋的确立,并将在一定时期内保持不变,且面向农民征收的收费项目已基本取消,乡、村两级预算内经费不足靠预算外资金弥补的局面将成为历史。又加上作为农业主产区,新项目寥寥无己,企业税收薄弱,经济发展缺乏后劲,多数乡镇及村级收入主要依赖农业税,也就是说多数乡、村两级财政在近段一个时期内很难实现有效增长。
  二是一些配套改革的落实不是很到位,还存在人员超编、支出项目增加现象。
    三是兴办公益事业、学校危房进行改造等仍需要加大投入,乡村两级老新债务难以偿还,必将导致乡、村两级财政收支矛盾,形成支出缺口。
  2、乡镇收入不平衡。
  4、乡村债务偿还困难。
  
5、兴办公益事业难度加大。
  6、农业税征收工作有难度。
  
二、进一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的几点对策建议
  农村税费改革只能而且必须在“减轻、规范、稳定”上下功夫。针对农村税费改革中集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以及新出现的一些问题,要加强对策研究,积极加以解决,切不可视而不见,麻痹大意,掉以轻心,否则影响改革进程。
  
1、发展经济,催生财源。税费改革后,农业税征收数额基本固定,彻底解决了原来头税轻,二税重,三税是个无底洞的现象。而要保稳定,保吃饭就必须更新观念,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立足本地实际,面向市场抓好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要在着力调整种植业、养殖业结构,大力发展高效农业的同时,充分发挥本地资源优势,抓好项目的引进与嫁接,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发一批拳头产品,拉长产业链条,增加产品附加值,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财政增长,达到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经济优势向财政优势转化的良性循环,增强地方财政后劲。
  2、采取措施,确保农民公平负担。一要对计税面积不实、群众争议较大的地块,要组织人员实地丈量核实,据实确定计税面积;二要对因自然灾害、合法征占减少的耕地应据实及时核减;三要对乡与村、村与村、组与组之间田地肥沃程度等自然条件不同而造成粮食产量有明显差异的,核定的常年产量,应有所区别,不应搞“一刀切”;四要切实加强涉农收费管理,进一步清理整顿涉农收费项目,把减轻农民负担落到实处;五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减免农业税等优惠政策。
  3、推进改革,尽快完善各项配套政策。农村税费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整体联动,同步推进,要与减人、减事、减支、减负和职能转变有机结合起来,用改革的办法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一要推进机构改革。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要通过精简机构、分流超编人员、转变职能、减少财政供养人员,大力压缩开支,确保正常运转。同时要积极推进教育布局调整,按规定比例配备教师,辞退和分流富余教职员工,合理配置农村教育资源,减少教学资源的浪费,全面提高农村教育质量;二要调整和完善县乡财政体制。乡镇财政首先要保运转,本级财力不足的,上级财政要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并对财政收入规模较小的乡,上级财政要统筹安排其必要的开支;三要积极推进村级改革。首先可对人口过少的村进行合并,采取按村规模大小核定村干部职数,提倡交叉任职,一职多能。其次要推行村级“零”招待费管理和以财务公开为核心的村务公开制度,实行民主理财,严禁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挤占、挪用村级办公经费,严格控制书报费等非生产性支出。其三上级财政对农业税附加收入不能满足支出需要的行政村,要适当转移补助,同时要保证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以保证基层政权正常运转。
  4、妥善处置乡村债务,缓解还债压力。一要对乡村债务进行清理,摸清底数,分清债务形成的原因和责任,确定债务承担单位;二要对确属乡村兴办公益事业形成的债务,可通过债权债务抵冲,加强内部控制,节约开支,盘活集体存量资产,完善财政体制,结合实际,制订还债计划等有效办法逐步化解乡村债务;三要在防止发生新债的基础上,对农民历年形成的农业税收及符合政策规定的乡统筹和村提留费尾欠,待政策允许时要及时清缴,增强还债能力。
  5、规范开展村级“一事一议”。一要在发展经济,增长财政后劲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一步探索筹资兴办村内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的具体形式,统筹安排农村集体公益事业发展;二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及时制订和完善“一事一议”的议事程序、议事范围和上限标准,要从防止“不议”和“乱议”两方面入手,推动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把公益事业议好、办好;三对农业综合开发中农民筹资投劳,应纳入村内“一事一议”范畴,实行专项管理等。
  6、规范税收征管,做到足额征税。一要研究制定并逐步完善一个有利于独立规范进行农税征管的机构和农税法规体系,对农业税征收管理的程序、征收方式、强制执法措施、征管执法主体的权利与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二要进一步加强财政队伍建设,增强人员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效率;三要对一些抗税户采取法律手段,在保持稳定的前提下,加大打击力度,坚决依法处理,不能手软,通过严厉的措施,起到震慑作用,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主动配合,积极工作,特别是政法部门要依法为乡镇工作保驾护航,确保税费改革顺利实施;四要建立健全督查制度,对执行政策中出现的偏差,应及时纠正,对农民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及时处理;五要建立健全税费改革工作责任追究制。对违反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特别是顶风违纪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确保税费改革圆满成功。
  创新无止境,改革无尽头。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到我国在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迈进的一个重大问题。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统筹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全局,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实践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解决“三农问题”的最大举措。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上来,坚定不移地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