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弘扬李其宏精神 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驻马店新闻

 中国·驻马店网( 2005-7-11 17:33:10)

来源:人民法院报
 
  《人民法院报》7月4日日刊发长篇通讯《为失足孩子筑起爱的长堤》,详细报道河南省泌阳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少年法庭庭长李其宏扎根少年审判的先进事迹后,在河南产生了强烈反响。河南省驻马店市市委书记宋璇涛专门撰文,号召全市各行各业以学习和弘扬李其宏精神为动力,激发全市人民的创业热情,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驻马店平安崛起做出更大的贡献。特编发此文。
  驻马店市地处河南省中南部,素有“豫州之腹地,天下之最中”之称。驻马店作为内陆欠发达地区,要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必须保持良好精神状态,依靠强大的精神力量来推动。近年来,我市在开展“三项建设”(项目建设、平安建设、作风建设),实现驻马店平安崛起的伟大实践中,涌现出了一批爱岗敬业、勤政为民、无私奉献的先进模范人物,他们的精神成为激励全市人民干事创业的精神动力,泌阳县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李其宏就是其中的一个突出典型。
  李其宏精神的实质是与时俱进的,在她身上集中体现出一名共产党员不计个人得失,无私无畏捍卫正义和法律尊严的品质。如果李其宏不从党的事业、人民的利益和法律正义出发,只是履行法律程序一判了之,会造成法律正义与社会正义的失衡,损害的是社会整体利益与和谐,这是与我们党的事业和宗旨不相符合的。在李其宏的法官生涯中,有无数次来自金钱、人情、权贵的压力和诱惑,她都没有妥协和屈服,如果李其宏用党性原则和法官的圣洁操守作交易,她可能会得到实惠,但牺牲的将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社会正义和法律公平。从这一点来讲,不仅作为法官的李其宏要具备这种精神和品质,所有公务人员也应具备这种精神和品质,这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李其宏精神体现了对和谐社会目标的追求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作为一名党员法官,她把平凡的工作同对党的事业的追求联系在一起,把传统美德与时代精神融合在一起,在对待自己的工作和少年犯上,表现出了一种极大的耐心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这种不厌其烦的工作热情,是发自内心的,没有丝毫的功利色彩。这需要一种博大、宽厚、忠诚于党的事业的胸怀,如果没有这种胸怀,没有对党的事业的无限忠诚,就不会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这种思想基础,不但来自于个人修养,而且来自于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对和谐社会目标的不懈追求。李其宏把自己融入到建设和谐社会的事业中去,并为此孜孜不倦,全力付出,这种精神是永葆党的活力的源泉,是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和大力弘扬的。
  李其宏精神体现出了一个共产党员应具备的爱民为民意识和主人翁精神。没有对人民无限的爱心,李其宏不会耗费超过常人几倍的工作量去教育感化每一个少年犯。她的工作格言是:不让一个青少年带着问题从自己身边走过。这看似很朴素的意愿,却真正体现了她强烈的宗旨意识,体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尚情操,体现了爱民、为民、助民的精神。实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是具体的、现实的,每个人的工作岗位不同,实现的形式也就不同。李其宏作为一名法官、一个少年审判法庭庭长,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不是一审了之,而是审理之后把更多的精力用于帮教。因为她深深理解,每一个失足青少年的背后,都牵涉着几个甚至几十个与他相关的社会成员。一个失足青少年走上了正道,会有无数的家庭笑逐颜开,所有的失足少年健康成长,整个社会才会更加完美和谐,社会建设的力量才会更加强大,社会成员才会增强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感,这正是李其宏工作的出发点和努力方向。
  我们学习和弘扬李其宏精神,就要结合各行业、各部门的工作特点和实际,有计划、有步骤、重实效地把学习李其宏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真正把握李其宏精神的实质,并把学习李其宏精神与做好本职工作相结合,与推进“三项建设”相结合,与抓好东西合作、招商引资和干部参与经济建设相结合,与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相结合,以学习和弘扬李其宏精神为动力,激发全市人民的创业热情,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做好改革稳定的各项工作,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步伐,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驻马店平安崛起做出更大的贡献。


作者:宋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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